北馬地方

要求撤後巷花盆引不滿 市局稱影響清潔工作

(大山腳26日訊)針對威南武吉班卓佳運園2條路2戶居民不滿威省市政局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在3天內撤走屋子後巷小溝上的花盆,市政局指有關行為已影響工人清潔工作及觸犯市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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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秘書羅斯娜妮發文告說,執法行動是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筑物法令46(1)(b)條文,即在溝渠、走廊、公共通道上違建固定結構,違規者可被罰款250令吉。

她說,本月16日該局已發出通知書給上述兩戶居民,即武吉班卓佳運園第2條路門牌65號及67號住戶,雖然有關住戶認為在后巷小溝種植花草不會妨礙清潔工作,但事實上此舉有影響,並觸犯上述條規。早在3月10日該局已接獲有人投訴,原因是擔心若失火會阻礙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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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鼓勵居民種植綠色植物,但如果花草樹木阻礙通道,包括前方、後方及溝渠等,都屬違法。清潔羅里無法進入後巷收集垃圾,若有緊急事故,消防車也無法進入後巷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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