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毒香水5人控死 不准保外 下月14過堂

(新山12日訊)將液狀毒品裝入香精油瓶販售的4名華裔男子和1名泰籍女子被控2項販毒罪名,面對死刑的刑罰,並不獲准保外候審。

5名被告分別是第一被告陳彥順(30歲),第二被告黃義東(29歲),第三被告希卡(泰籍女子,31歲),第四被告陳志陽(29歲)及第五被告邱亭興(35歲),於今天被控上庭時,並未委任律師抗辯。(人名皆譯音)由於控方還在等待化驗報告,推事諾艾莎將案件定於8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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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委任律師抗辯

第一項控狀指他們於6月29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新山世紀花園一間住家販賣15.9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觸犯毒品法令39B販毒條文以及刑事法典34同謀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他們於6月29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新山世紀花園一間住家販賣323.88公克的亞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觸犯毒品法令第39B販毒條文以及刑事法典34同謀條文。

另一方面,第一被告也在另外2項販毒罪名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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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狀指第一被告於6月29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新山世紀花園哈里茂路一家食肆販售955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觸犯毒品法令39B販毒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第一被告於6月29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新山世紀花園哈里茂路一家食肆販售10.18亞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觸犯毒品法令39B販毒條文。

第三被告則面對一項吸毒罪名,控狀指她於6月29日清晨5時45分左右,在柔佛州警察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的辦公室被發現把安非他命放入體內,觸犯毒品法令15(1)(a)吸毒條文。

第五被告另外的面對一項擁毒罪名,控狀指他於6月29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新山世紀花園一間住家販賣9.1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觸犯毒品法令12(2)擁毒條文。

由於控方還在等待化驗報告,諾艾莎將他們3人的案件定於8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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