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證明自己是男人 2年偷拍252裙底視頻

(新加坡9日訊)聲稱產生幻聽,被“聲音”罵“不是男人”,補習老師為了證明自己是“男人”,兩年內拍下252個裙底視頻,受害女子達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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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40歲的補習老師劉文恩(譯音),他一共面對142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控方以其中12項加以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在上個月認罪後,昨午被判坐牢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4年10月18日至2016年6月26日之間,拍下142名女子共252段裙底視頻。他在全島多處犯案,包括地鐵站、巴士站、商場、書店,甚至連在大街上、組屋底層都曾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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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使用的攝像機相當先進,具備遙控功能,能調整鏡頭瞄準指定部位。被告一般把攝像機藏在網球拍的袋子內,但網球袋的拉鏈沒有完全關上,攝像機就從洞口往外拍。被告會一手提著袋子“伸”到受害者裙下,另一手則握遙控調整鏡頭,捕捉裙底畫面。

受害女子達142人

被告在調查中聲稱為了“解壓”犯案。他指自己沒有女朋友,見到美女時會感到非常“好奇”,才會想要拍下裙底視頻。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精神評估報告證實被告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而且有幻聽,經常聽到有一把聲音罵他“不是男人”、“懦夫”、“同性戀”等,導致他失去自我控制犯案,希望法官判他接受強制治療令(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或念在被告真心悔過和已在接受治療,判他坐牢6個月。

主控官庭駁斥代表律師的說法,指若根據控方所提呈的精神評估報告,被告只是“患有抑鬱症狀的精神錯亂”,並不能作為犯罪的直接原因,認為坐牢9個月才是恰當的刑罰。

法官:“幻聽”沒叫他犯罪

法官表示,被告的幻聽只在罵他,沒叫他犯罪。至于被告為了證明自己而犯案,則是被告的個人選擇。

法官昨午下判時表示,被告不適合接受強制治療令。他指出,被告並非一時興起而幹案,把攝像機藏在網球拍袋子內,或使用有遙控功能的攝像機,都需要週密計劃。

法官認為,被告知道自己有錯,在被捕之前甚至試圖將攝像機的記憶卡藏起來。他長時間犯案,即便在電腦儲存量用盡後,還另買硬盤儲存新視頻。

對于被告的精神狀態,法官指被告所謂的“幻聽”,都只是在罵他,沒有“命令”他犯案。被告為了“證明自己”而犯案,是他個人的選擇。

法官表示,法庭必須嚴懲這類罪犯阻嚇其他的“同好者”,但念在被告真心悔過、接受治療,醫生也指被告重犯風險不高,判被告坐牢6個月。

袋子內閃紅燈被揭罪行

上得山多終遇虎,被告偷拍近兩年,最終被眼尖路人發現袋子內閃紅燈而被揭露罪行。

被告犯案兩年未曾被發現,直到2016年6月26日才東窗事發。

根據案情,當天下午4時45分左右,被告帶著他平時犯案用的“工具”,在淡濱尼某商場內的書局購物,發現了一個他認為只有18歲的20歲女學生。

他覺得女生很漂亮,于是動了拍她裙底的念頭。女學生當時和另一名女友人在一起,但兩人沒有發現被告打算偷拍裙底。

路人眼尖發現

一個路過的35歲男子見被告鬼鬼祟祟,一直在女生附近徘徊,因此起了疑心。他目睹被告將網球袋擺在女生裙下,袋子的開口內竟然閃著紅光。

男子見狀上前質問被告,被告否認偷拍,還趁機把攝像機的記憶卡藏在口袋內。警方到場後搜出攝像機和記憶卡,揭發他的罪行。

警方事後突擊被告的住所,檢查電腦硬盤,揭發的他所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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