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裁定納吉SRC案罪成法官 調職到民事法庭

(八打靈再也23日訊)去年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SRC案有罪的承審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從刑事法庭被調職到民事法庭。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昨天發給全體會員的通告表示,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茲哈將莫哈末納茲蘭從吉隆坡高等法院(刑事3)調去吉隆坡高等法院(民事2),從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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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納茲蘭在去2019年7月28日宣判納吉在4200萬令吉SRC國際公司7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

人權律師西蒂卡欣昨夜在推特上發文指出,她在7點收到有關通知,裁定納吉有罪的法官被調職至商業法庭。

她也質疑,此舉有政府干預司法機構之嫌,雖然法官經常會從商業法庭轉至刑事法庭,反之亦然,但是,莫哈末納茲蘭在審理了大案件後一人被調職。

另一方面,網媒《當今大馬》報道,馬來西亞律師公會高級成員賽依斯干達表示,莫哈末納茲蘭的調動令人大跌眼鏡,而且這樣的調動只涉及一名法官,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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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這項調動會讓民眾質疑司法機構的獨立性,相反地,我們應該要憑借著莫哈末納茲蘭勇敢的判決而走向司法獨立的道路。

根據報道,莫哈末納茲蘭在去年宣判,納吉在3項失信、3項洗黑錢及濫權共7項罪名的刑罰是坐牢7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但刑期同時執行只需入獄12年,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5年牢獄代替。

莫哈末納茲蘭原本也不是此案的承審法官,他是於2018年8月1日獲調派承審這宗大案。

原本承審納吉SRC案的法官是蘇菲安阿都拉,他被揭跟巫統有瓜葛,因為其胞兄是彭亨行政議員兼巫統文打區州議員莫哈末索菲。

在媒體曝光後,蘇菲安被調職改到民事法庭,取代法官南達巴蘭的位子,而南達巴蘭被調去商業法庭,取代莫哈末納茲蘭的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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