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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AI抢饭碗!35岁主管被降薪再解雇 杭州法院判决:企业违法

(杭州4日综合电)人工智能()浪潮下,职场取代论引发恐慌。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起“AI替岗”典型案例。一名35岁的金融科技公司质检,遭公司以“技术升级、AI可胜任”为由降薪并开除,引发劳资纠纷。案经两次审理,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该名员工26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5万令吉)。

《ETtoday新闻云》报道,35岁的周先生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业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每月薪资约2万5000元(约1万4500令吉)。去年1月,公司以技术升级为由,要求将其调往普通运营岗位,把薪水重砍至1万5000元(约87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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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最后遭遇AI“背刺”,老东家声称他的岗位已被升级后的AI取代,双方协商未果后,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周先生提起劳动仲裁,公司才松口具体原因,“因AI已能完成质检,周先生原岗位已被AI‘代替’。”

该案从劳动仲裁一路打到法院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均站在劳工方。法院判定,企业以“AI具成本优势”为由与劳工解约,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法定解除条件。

法官明确指出,目前的AI技术发展尚未达到足以实质性替代人类劳动岗位的成熟度,企业不得以此作为违法开除或强制降薪的借口。

尽管周先生赢得官司获赔26万余元,在竞争激烈的互联网行业重新出发并非易事。周先生透露,自去年遭至今已超过一年,仍未找到合适的新工作,在AI转型浪潮下的资深职场人,即便在法律上获得平反,转职之路依然充满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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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杭州中院民五庭法官施国强说,“该公司解约非因裁撤业务、经营不善、减少亏损等消极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优势为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施国强说,该公司为小周提供的新岗位待遇大幅下降,也不是“合理的”协商方案。

针对“AI替岗”争议,杭州市中级法院也给出了一个正面指引,确实需要岗位调整时,应当优先考虑培训员工、提升技能、内部转岗,而不是直接让人走。这也提醒我们,是不是需要尽快调整一下相关制度。

“AI代替动力“成为大陆企业解雇劳工的歪风新理由。(照片取自《ETtoday新闻云》/翻摄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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