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被開罰單與執法員衝突 男子延扣2天

(峇株巴轄3日訊)因為沒有置放停車固本,而遭峇株巴轄市議會執法人員開罰單,一氣之下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的33歲本地男子,今日被警方帶往推事庭申請延扣,獲准延扣至明日。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依斯邁透露,該名男子今早近9時被警方帶往峇株巴轄推事庭申請延扣,獲推事批准延扣兩日以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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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於前日,男子因為一張停車罰單與峇株巴轄市議會執法人員爆發肢體衝突,之後他已在昨日前往警局自首。

依斯邁說,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及第353條文(用武力妨礙執行公務)調查此案。涉案者一旦罪成,可面對2年監禁或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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