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被翻出4年前舊案 西華侄兒前職員控貪

(吉隆坡24日訊)公正黨雙溪毛糯國會議員西華拉沙服務中心主任那溫(KR Naveen)及前職員尼可(Nico Kam),今早遭反貪會控上吉隆坡地庭,獲準各以1萬令吉保釋候審。據知,那溫也是西華拉沙的姪兒。

他們被控3項向外籍商人索賄和收賄,以協助涉嫌濫用偽造文件,為外籍員工申請準證的公司“撤案”,2人皆否認有罪。法官阿祖拉擇定2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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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被告那溫(50歲)和西華拉沙選區服務中心前職員尼可(24歲),在2017年9月17日,於吉隆坡馬魯里餐館向擁有Dyna Maintenance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孟加拉籍商人莫諾索賄5萬5000令吉,作為不向移民局舉報他的條件。

次控狀指2人在同一天,同意接納莫諾提供的4萬5000令吉賄金,作為不舉報該公司的條件。

第3控狀則指2人在2017年9月21日,於蕉賴馬魯里花園一間餐館,再向商人收取2萬令吉賄金。

被告的上述行為觸犯了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 (A)條文,並可與該法令第34條文同讀,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不少於賄賂總值五倍的罰款,或1萬令吉罰款,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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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諾拉里斯副檢察司說,兩名被告需支付保釋金外,外加每名被告提供一名擔保人。

尼可沒代表律師,他要求法庭減低保釋金,因為他剛找到一份貨車司機工作,每月收入為2200令吉。他今日是典當了母親的珠寶獲1500令吉後才來上庭,而其母親作為擔保人。

而那溫的代表律師普拉瓦仁則沒對保釋金一事提出任何請求。

在此之前,西華拉沙曾發表文告說,此次的提控是濫權行為,旨在報復他,因為他此前揭露反貪會主席阿占巴基超額持股一事。

他說,反貪會在4年前,即2017年9月已調查過這兩名員工,當時沒採取行動,此案理應結束調查。隨著他揭發阿占超額持股一事,反貪會突翻出舊案,要以涉貪罪將那溫和尼可提控上庭,讓他抨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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