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被楊美盈起訴誹謗 嘉馬3年後才申請撤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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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日訊)前能源、科學、工藝、環境及氣候變化部長楊美盈於2017年起訴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馬尤諾斯誹謗案,嘉馬尤諾斯遲至3年後,才於6月25日入稟法庭,申請撤銷楊美盈對他展開的訴訟。

楊美盈起訴嘉馬尤諾斯誹謗案於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內庭進行案件管理,高庭法官拿督羅紮娜擇定於7月23日聆審嘉馬尤諾斯提出的撤銷訴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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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美盈的代表律師拿督山卡拉奈因較後在庭外告訴媒體,答辯方(嘉馬尤諾斯)於6月25日入稟撤銷訴訟申請,理由是基於反貪污委員會還在展開調查,因此向他提出的訴訟為時過早。

他說,法庭擇定7月23日審理撤銷控狀的申請,並擇定11月9日庭審誹謗訴訟案,若法庭駁回撤銷控狀的申請。

他指出,訴方會於下周三針對答辯方提出的申請,提交回複書。

山卡拉奈因也透露,嘉馬尤諾斯要求撤銷前原產業部長郭素沁起訴他誹謗的申請,經於今年1月3日被高庭駁回。

被指濫用雪樂齡基金

楊美盈也是峇吉里區國會議員,她於2017年6月14日入稟法庭,起訴嘉馬尤諾斯誹謗她濫用雪蘭莪州樂齡親善基金,因此向他索償500萬令吉。

她指嘉馬尤諾斯於2017年3月21日發表誹謗她的言論,有關言論在數家報章及新聞網站,以及嘉馬尤諾斯的臉書中發布。

她說,嘉馬尤諾斯的言論影射她濫用公款作私人用途,是沒有道德和不可信的人。

除了要求500萬令吉普通賠償,她也要求加重賠償、懲戒性賠償與損害賠償,並要求法庭發出庭令,禁止嘉馬尤諾斯或其代理重複有關言論。

嘉馬尤諾斯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納瑟爾;他早前確認,雙方無法達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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