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地方

被控4貪污罪證據不足 發展局前主任無罪釋放

(亞羅士打10日訊)布城社會發展局前主任莫哈末阿南被控4項貪污和洗黑錢一案,經2年審訊後,亞羅士打地庭法官阿茲曼基於主控官無法提出確鑿和有利證據,因此宣判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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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的莫哈末阿南被控在2016年12月14日及2015年1月7日,在出任雪州社會發展局主任時,先後收取食品承包商沙希占6萬8343及8萬6053令吉,作為向沙希占名下2家公司訂購幼兒園奶粉餅乾等食品的賄金,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7(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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