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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許志永丁家喜 遭重判14年及12年

(濟南10日訊)中國維權人士許志永和丁家喜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週一於山東省臨沭縣法院開庭審理。其中,許志永遭重判14年;丁家喜則入獄12年。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福建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有廿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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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到國際媒體關注,案發至今3年多來持續報導。據中國刑法,顛覆國家政權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北京當局往往以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相關罪名壓制不同的聲音。曾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異議作家劉曉波因《零八憲章》案,2009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11年;2017年7月因肝癌,在保外就醫期間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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