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被控贊助淡虎 雜貨店東禁保釋

(吉隆坡10日訊)高庭駁回了涉嫌贊助“淡米爾之虎”(LTTE)恐怖組織的雜貨店東主蘇巴馬廉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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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導,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判決,在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支持恐怖組織)下,依據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第13條文,支持恐怖組織屬不可保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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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法庭不同意申請者有關第13條文屬違憲論點,因此,駁回申請。

 

主控官為羅伊紮及阿斯琳達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瑟文。

 

瑟文向媒體聲稱,他們將依據今早的裁決提出上訴。

 

蘇巴馬廉是在去年12月,被控在臉書以“US SUBRA SUBRAMANIAM”的名義支持恐怖組織LTTE,他否認有罪。

 

他被指抵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支持恐怖組織),一旦罪成,可被罰終身監禁,或坐牢不超過30年或罰款,或充公用於支持或有意支持恐怖活動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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