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

被控販運人口罪 2華青無罪獲釋

(加央24日訊)兩名被控販運人口的華裔青年勝訴,當庭獲釋!

兩名被告陳家雄(28歲、網賣商家)及顏振福(33歲)被控於2019年3月21日在朱賓區邊境監管機構(AKSEM)路檢處販運2名泰國籍女子,触犯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販運移民法令第26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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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高庭最高專員阿里沙奴希昨午宣判2名被告無罪。

被告律師莊齊晟在結案陳詞時說,2名被告當時是在巴東勿剎的大馬邊境監管機構路檢處被扣,而非在玻泰邊界出境處被捕,因此他們的行為不是非法販運移民,而且被告也不知道車上2名泰國籍女子已逾期逗留。

他說,其中一名逾期逗留的泰籍女子在供詞時也聲明兩名被告只是將她們送往巴東勿剎,而非帶她們以非法途徑返回泰國。

阿里沙奴希認同莊齊晟的陳詞,被告并非在關卡被捕,2名泰籍還未離境,因此不能構成非法販運移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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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為移民局副檢察司哈菲茲。S.德溫德蘭及莊齊晟是顏清福的辯護律師,泰倫斯乃杜則出任陳家雄的辯護律師。(以上人名皆譯音)。

陳家雄(左二)及顏清福(右四)當庭獲釋。右起為莊齊晟及德文德蘭;左三為泰倫斯乃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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