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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 黎智英等7人罪成

(香港1日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涉嫌2019年8月在維園舉行民主派流水式集會,其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早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官裁定他們全部罪名成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聽取各被告求情及判刑。

押後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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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告則為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同案另外2名被告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承認控罪

控方認為控罪嚴重,在庭上申請撤銷各名被告保釋,辯方反對。法官最終批准7名被告中,5名原獲保釋被告繼續保釋,但條件包括要交出旅遊證件、不能離開香港。黎智英及梁國雄因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要還押。

至於多名被告及民主派人士開庭前在法院外舉起“抗議政治檢控”的標語,並高叫反修例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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