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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沒申報資產不認罪 達因妻喊話:濫權者將受懲

被控沒申報資產 達因妻不認罪保外

(吉隆坡23日訊)前財政部長敦達因夫人杜潘納伊瑪因沒遵守反貪會發出的通知申報名下資產,今日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2)條文下被控,她否認有罪,獲準以25萬令吉保外。案件擇定於3月2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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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伊瑪今早8時30分左右在代表律師的陪同抵達吉隆坡法庭大廈。

今早9時27分左右,吉隆坡第9刑事地庭法官阿祖拉開庭審理此案。

根據控狀,67歲的納伊瑪被控於2023年12月13日,在布城反貪會總部,蓄意發表聲明,有違反貪會官員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1)(b)條文下,在2023年11月14日向她發出志期2023年11月8日的通知條款,也就是沒有申報附錄A列出的資產。

她因而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2)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5年以及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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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員念出控狀後,納伊瑪否認有罪。

根據通譯員念出的附錄A,有關的資產包括了Ilham大廈、住宅單位、土地及轎車等等。

25萬保釋須交出護照

主控官阿末菲依沙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50萬令吉保外,附加保釋條件為需要交出護照以及每個月前往反貪會報到。

納伊瑪的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尤索夫表示,50萬令吉保釋金過高,懇請法庭將保釋金降至25萬令吉。

他也不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保釋條件。他說,其當事人(納伊瑪)可能需要陪同丈夫前往國外接受治療,若提交護照,則需要每次都提出申請,以取回護照。

他也說,其當事人沒有潛逃的風險,而且她所面對的控狀並不屬於暴力罪行,無需每月前往反貪會報到。

在聆聽了雙方的說詞後,阿祖拉批準被告以25萬令吉保外以及需要交出護照直到案件審結。

納伊瑪要求延後上庭被拒

納伊瑪在昨日的文告中表示,反貪會官員是在昨日,即在她丈夫達因入院期間,前往醫院告知她會在今日將她提控上庭。她曾要求反貪會周三才提控她,也就是在達因接受療程之後,但遭到反貪會拒絕,堅持在今日提控她。

反貪會於1月10日傳召納伊瑪及其兩名孩子阿米爾和阿敏,到反貪會錄取口供。納伊瑪當時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盡管她質疑反貪會調查動機,但仍依法配合反貪會調查。

質疑動機仍配合調查

反貪會事後證實,傳召上述3人錄取口供,是為了確認涉及他們名下,在海外的高價值資產,也與對達因的調查有關。

反貪會在去年6月7日曾通過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1)(a)條文向達因發出通知,同時也以該法令第36(1)(b)條文向家屬發出通知,要求他們在30天內,申報其名下在國內外的資產。

“如同反貪會去年12月30日文告,從去年2月開始調查達因,這是根據潘多拉文件揭露的資料。”

在本月19日,納伊瑪發文告駁斥一份援引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文件的報告,其中該報告將她和兩個兒子,與另一家離岸信托機構掛鉤起來,並稱截至2020年,該信托機構擁有高達5250萬美元的資產。

納伊瑪聲稱這份報告根本“聳人聽聞”,會讓人誤以為這些資產是以非法途徑獲取的。

“這一個離岸資產從來都不是秘密,它們是敦達因在1984年進入政界前合法商業活動和投資的成果。”

達因與家人已於1月16日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質疑反貪會的調查,聲稱這一次的調查違憲。高庭已擇定3月4日,裁定是否發出司法檢討準令予達因與家人。

喊話安華稱沒犯罪 “濫權者將受懲罰”

納伊瑪向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喊話,權力是短暫的,濫用權力的人總會受到懲罰。

她面控後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她沒有犯罪,她會在法庭證明這一點。

她說,真正的犯罪是有組織的陰謀,旨在玷污其丈夫達因的名譽。

“並對他(達因)和我們的家人進行政治報復和懲罰。”

她說,真正的犯罪是對主要國家機構的閹割和操縱,例如將反貪會和總檢察署作為政治仇殺武器。

“真正的犯罪是為了個人目的,而不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而行使國家權力。真正的犯罪是針對你的政治對手捏造指控,而令整個國家憤怒的是,針對政治親信的腐敗指控卻被撤銷。”

她表示,自昨晚她將被提控的消息傳出,她對人們給予的支持感到震驚,其中許多人是不認識的人,這些人對她表示關心以及聲援她。

她對此表示感謝,她相信會在這一切結束時,被證明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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