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4日訊)涉嫌於3年前以2.88倍高回酬為餌,卷走一名男子的289萬4731令吉投資金,涉案女商人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1項欺騙及3項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反非法活動收益罪名,惟被告皆否認有罪。
現年36歲的女被告否認有罪之後,麻坡第二庭法官阿布峇加批準全部4項控罪可以80萬令吉,由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把案件訂在今年9月2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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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也諭令被告把護照交給法庭保管,並指示被告每月須向吉隆坡警局報到。女被告已經於今日下午由一名擔任律師的姐姐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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