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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逾3万贿金 查案官不认罪

(亚罗士打24日讯)一名36岁的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查案官,4年前涉嫌向一名接受警方传召调查的人士,收取合计3万1000令吉的贿金,以便对方不被逮捕和停止进一步调查。今日,该警员被反贪会提控,面临4项贪污指控。

这名警阶为曹长的警员为凯鲁阿兹哈,目前在吉中瓜拉姆拉县警局任职。他被指于2021年在吉南居林高科技园警局担任商业罪案调查组查案官时,进行了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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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于今早在亚罗士打第二地庭面控,但被告不认罪,要求审讯,此案也定于下月16日过堂。

涉嫌贪污案的查案官凯鲁阿兹哈,亲自到法庭面控。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凯鲁阿兹哈被指控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1时30分,在居林高科技园警局查案官办公室内,收取了行贿者莫哈末法兹尔(45岁)5000令吉贿款,作为不对其与涉嫌欺诈的另一名女子努鲁胡达(42岁)采取逮捕行动的回报。

第二项控状则指称,被告于同一日期及时间内,接受了同一行贿者提供的1000令吉,作为停止调查该案件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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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1时,在该警局男厕内,收受了莫哈末法兹尔交付的1000令吉贿款,以换取其承诺停止调查相关案件。

第四项控状指控,被告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2时15分,在瓜拉姆拉县某汽车中心前接收了莫哈末法兹尔1万令吉贿款,作为答应停止调查该案件的酬劳。

被告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典420(欺骗)条文和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

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努娜吉哈杜在法庭上向法官普丽西拉说,被告作为一名公务员,执法时犯法,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她建议法庭将保释金订为2万令吉,同时附加条件,被告须每月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并上交国际护照。

辩护律师阿文德则指出,自反贪会传召被告接受调查以来,他已按时出席22次调查,并全力配合,未曾有任何逃避行为。

此外,阿文德强调,被告尚需照顾4名子女,故恳请法官适当降低保释金,以便被告在保释期间能够自由外出。

最终,法官普丽西拉在审理4项控状后,准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并一名担保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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