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被控收藏赃物罪成判囚1个月 女网红闻判后掉泪

(槟城6日讯)女网红被控收藏赃物罪成,判监1个月及罚款8000令吉,刑期从下判日算起,同时在申请上诉期间,也不获准暂缓执行刑罚。被告闻判后难过得直掉眼泪,不时用手抹掉脸上的泪水。

被告莎拉廖依美(34岁)今日身穿白色针织毛衣,在丈夫陪同下现身法庭聆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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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此前原在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下,被控于2024年4月26日晚上10时,在一家私人医院停车场的轿车内,偷窃叶辉明价值2000令吉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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