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銮30日讯)一对夫妻涉嫌在住家非法持有枪械、子弹和毒品,今日被控上居銮地方法庭,两人皆不认罪。
两名嫌犯分别为61岁的许耀和63岁的王金珠(人名皆译音),他们被控于2026年1月22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居銮龙城卫星市的住家内,共同非法持有一把点38口径左轮手枪以及33发点38口径子弹,且未持有任何合法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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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项控状下,两名被告因非法拥有枪支被控违反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并须接受不少于6下鞭刑。
在第二项控状下,两人因非法拥有子弹被控违反1960年枪械法令第8(a)条文,同样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在毒品案方面,两人被控在相同时间地点,拥有84.54克大麻,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能在39A(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少于5年和鞭笞不少于10下。
两名嫌犯在上述控状下不能保释,通译员冯慧莹以中文念出控状并询问两两名被告是否认罪,两人均否认有罪,推事慕吉随后批准案件展期至2月27日审理,以等待警方提呈相关化验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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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嫌犯表示要申请政府法律援助,而男嫌犯则表示将自行聘请律师,案件主控官为诺拉米查。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透露,警方于1月22日凌晨12时30分,在龙城卫星市一间民宅展开突击行动,起获疑似枪械、子弹、大麻和其他相关物品。
他说,警方接获恐吓投报后展开枪支行动(Ops Laras),才侦破这起案件。
他也透露,男嫌犯拥有刑事案底且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女嫌犯则没有案底,尿检也对毒品呈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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