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18日讯)41岁华裔男子涉嫌抢劫及非礼缅甸籍女子,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李春永(译音,商人)在本月6日傍晚7时,在日落斗哇阿曼巷路旁抢劫一名缅甸籍女子,抢走她的10枚戒指、5条手链、2对耳环、2条项链、2部手机、200令吉现金及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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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另可加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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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8日讯)41岁华裔男子涉嫌抢劫及非礼缅甸籍女子,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李春永(译音,商人)在本月6日傍晚7时,在日落斗哇阿曼巷路旁抢劫一名缅甸籍女子,抢走她的10枚戒指、5条手链、2对耳环、2条项链、2部手机、200令吉现金及银行卡。
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另可加罚款或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