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六甲20日訊)一名食檔業者被控與3名男童發生非自然性行為及手機藏有兒童色情內容,昨日在愛極樂法庭面對10項控狀,被告不認罪,獲準保外侯審。
被告尤斯里納丁(57歲),是一名聽障者。他被控於去年12月7日約晚上9時,在野新新邦木閣的一個油棕園內,與當時年僅13歲又8個月大的男童發生非自然性行為,觸犯刑事法典377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低5年,最高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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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也在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下面對另外9項控制,其中6項指他性侵受害者及另外2名13歲的兒童,觸犯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 條文,以及2項指他逼使其中2名受害男童發生性關係,觸犯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 14 (b) 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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