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強姦未成年女友 救生員不認罪案展30日

(檳城3日訊)33歲酒店救生員被控強姦未成年女友一案,男被告週二上午在庭上否認有罪,獲准以8000令吉保外,等候案件於本月30日過堂。

33歲的被告哈利,被控於2011年4月16至18日期間,在直落巴巷一帶強姦一名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觸犯刑事法典第376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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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任何人強姦未成年少女,將可被判處最高可達20年監禁,並可另加鞭笞。

被告是在4月19日被捕,週二上午首控上地方法庭,他在庭上否認有罪,法官希達倫批准他以8000令吉保釋出外,並將案件訂於3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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