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1/教师向11岁女学生施魔爪被控47751360-20240119174059.jpg)
(馬六甲19日訊)一名教師向11歲女學生施魔爪,今日面控時否認有罪。
被告是42歲的拉馬克力斯南,他今日向亞羅牙也地庭法官娜麗曼峇哈魯丁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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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於2022年5月26日早上10時30分,在榴槤洞葛一間學校的五年級課室內撫摸當時11歲女學生的私處,牴觸2017年兒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20年及鞭笞。
被告律師卡迪葛山在求情時說,被告已婚,需為一家之主,需照顧母親及妻子,而在扣留期間亦與警方充分的合作,而且被告已不在該校教書。
目前,被告已被調往教育局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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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允許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同時指示被告勿靠近受害者及家人。
案件定2月28日過堂。主控此案的是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