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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示拍多種姿勢照片 17歲女生訴老師性騷擾

(吉隆坡5日訊)一名在雪蘭莪一所寄宿學校就讀的17歲女中生入稟法庭起訴國文教師兼曲棍球教練性騷擾,同時把教育部和政府等十造列為答辯人。

起訴人是在2022年11月入稟沙阿南高庭,起訴涉案的38歲國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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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大馬》一則報導指出,有關訴狀顯示起訴人指控該名教師於2019年二度性騷擾她。

起訴人說,第一起事件是發生在2019年11月某日早上9點,而該名老師當時是以討論她在曲棍球比賽中的表現為借口,把她叫到學校的體育室。

“該名教師最初在討論運動時,以我是曲棍球隊長為由,突然用智能手機幫我拍照。”

她披露,這名教師在替她拍照時,曾指示她擺出多種姿勢,包括讓她面對著他,並要求她反覆睜眼閉眼,以及張嘴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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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被迫服從他的拍照指令,但我從未同意過,其中包括背對著教師,身體前傾,把手放在櫃子上。”

起訴人指出,同年12月的學校假期的某晚9點30分左右,這名教師又以WhatsApp發送訊息給當時在家的她,並指示她自拍幾張照片。

“該教師還指使我拍下各種姿勢和姿態的照片,包括要我拍下爬行和躺下時反覆睜眼閉眼、張嘴閉嘴的照片。”

她說,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凌晨3點,而這名教師還不斷發簡訊要她拍照並發送給他,直到他滿意為止。

“我當時必須順從他的指示,因此我後來刪除所有WhatsApp訊息以及我用手機拍攝的照片。”

其他隊員也遭性騷擾

這名女受害者與其母親及哥哥是共同起訴人(其父親已於2020年逝世),起訴人主張該教師的指示含有性意味,且試圖讓她習以為常,繼而誘姦她。

同校女生舉報教師性騷擾  校長 教長 教部 政府也被訴

起訴人說,她於2019年兩次受到教師的騷擾後,她發現,曲棍球隊的另一些成員也收到該教師的相似指令。

“2020年1月,這名教師趁我生病在家休養時,再次以WhatsApp傳訊給我,以想瞭解我的情況為借口,要求我再次照相。”

不過,她這次拒絕了該教師的指示,而該教師也就刪除了上述訊息。

她憶述,同年2月底,同校的一名女學生舉報該教師涉嫌性騷擾。

“我當時一直默默隱忍,直到2021年12月,在與哥哥從家裡步行到一家便利店時,我終於情緒崩潰,哭著把事情經過告訴了哥哥。”

她說,她的家人隨後多次會晤學校教職員,雖然他們承認了該名教師的性騷擾行為,卻沒有對他採取適當行動。

“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我蒙受精神壓力,以致失眠、自責、自卑、食慾下降、對日常活動失去興趣,以及易怒等。”

因此,她在這項訴訟中要求該教師支付一般、特殊、加重和懲戒性賠償,也要求其他10名答辯人賠償。

其他10名答辯人包括學校校長、5名教職員工、雪州教育總監、教育部長、教育部以及聯邦政府。

教師否認曾發簡訊性騷擾  “有證人可證我未叫她到體育室”

被指性騷擾女中生的國文教師在抗辯書中駁斥性騷擾的指控,他說,他有不在場的證人足以證明,他從未叫起訴人到學校的體育室。

他也否認曾向該女中生傳送足以構成性騷擾的WhatsApp訊息。

起訴人的代表律師是法依扎及夥伴律師樓(Faizal Rahman & Co),而被告教師的律師為凱魯阿南及夥伴(Khairul Anan & Partners)律師樓,總檢察署則將代表其餘10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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