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溪大年18日訊)敦馬哈迪指出,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兒子拿督納茲夫丁,因未繳納17億令吉稅款被起訴的案件中,他感到疑惑為何身為柔佛州議會議長拿督莫哈末卜艾,會指控他是利用內陸稅收局對付納吉。
他周二在X社交平台發文時說,首先,他質疑莫哈末卜艾是否了解司法程序。在涉及政府的任何案件中,都必須得到總檢察長的同意後,才能把案件帶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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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總檢察長認為沒有基礎或根據的話,是不會把案件帶到法庭。因此當案件帶到法庭上的時候,就意即總檢察長有足夠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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