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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惠勝訴誹謗案過堂 吳健南提反起訴索償

(馬六甲3日訊)發展商惠勝集團入稟馬六甲高等法庭起訴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誹謗一案今日首次過堂,吳健南的律師團今日提出反起訴申請索償。

吳健南指出,本身於6月2日收到惠勝集團提出起訴的訴訟控狀,今天提呈辯護狀,並在律師團的勸告下,決定提出反起訴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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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反起訴的單位除了2個惠勝集團的公司,也包括惠勝集團董事經理拿督陳俊廷,列為第三名被告。”

他說,索償的範疇包括普通賠償金、警戒性賠償,以及懲罰性損害賠償(Exemplary damages)、在大馬及新加坡的主要媒體向他道歉,以及刪除該集團在社交媒體上針對他本人的誹謗性言論。

吳健南(右一)在買家陪同下,在法庭外召開新聞發布會。

吳健南:2基礎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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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健南今日在約30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買家及律師團陪同下,在馬六甲愛極樂法庭外召開新聞發布會。

他說,其辯護狀主要是根據“公正評論(Fair Comment)”和“合格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s),因為他所做出的言論都是針對公眾利益、以買主利益為出發點,沒有涉及個人利益。

“主要反起訴的基礎是,第一:該集團也誹謗我,說我是導致‘豪暻灣’(Habour City)計劃進一步延誤的主因,我希望他們向法庭交代,是他們自己經營不當導致延遲,還是因為吳健南的言論導致延遲。”

他表示,另一個反起訴的基礎是指該集團濫用司法程序起訴他,並認為,對方涉嫌把崇高的司法體制內的誹謗程序,作為個人打壓買主言論自由的私人武器。

為民發聲首被訴誹謗

吳健南也強調,本身在過去10年,幫助各領域的弱勢群體處理很多公民社會的個案,包括電召車司機、送餐員、保險投保人、水災災民、農民、環保及動保分子、醫療疏忽的受害者及毀謗的受害者等,這是他首次被起訴誹謗。

他說,一旦對方勝訴,他可能面對的風險及後果包括面對破產、失去律師執業資格,無法繼續捍衛有關買主及社會弱勢群體。

盡管如此,他不會因此噤聲,將會在買家支持下,和其義務律師團勇敢地面對今次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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