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霹国内

被夫放火燒死妻子 死因是身體被嚴重燒傷

(實兆遠13日訊)曼絨警區主任莫哈末諾汀指出,在妻子遭丈夫放火燒死的案件中,根據死者的解剖報告,死因為身體遭嚴重燒傷。

他在今午回應《星洲日報》詢問時回應說,案中的嫌犯與死者結婚約一年,無孩子,而嫌犯的工作是一名酒吧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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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幹案動機為不滿妻子及妻子家人指他吸毒,而放火焚燒妻子,並造成妻子在事發兩天後,因傷重在醫院逝世的案件,是於7月10日(星期一)晚上約7時,發生在實兆遠新甘光地區的一間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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