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表妹照顧被棄養癌末男 過世後兄姐提告討120萬遺產

(台灣17日訊)台灣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口腔癌末期,出院後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葉姓表妹於是將人接回家照顧,直到他過世。豈料吳男的兄弟姊妹看見存款被提領,氣得將葉女告上法院,宜蘭地院也判葉女須賠524萬元(約77萬令吉)。

根據判決書內容,吳男先前罹患口腔癌末期,住院期間存款被姊夫及二哥提領走,出院後還沒有人願意照顧,讓他不曉得要住哪里。

Advertisement

葉姓表妹得知哥哥的處境,於是好心將人接回家照顧。不過,因為吳男常常需要住院治療,為了方便提款,於是將存摺、印章等財物都交給表妹保管,還贈與了表妹身上的項鍊、金牌。

吳男也叮嚀表妹,這些錢用來當成醫療費用、身後事的費用,若是還有剩余,就把錢當成葉母的養老金,以及葉女孩子的教育基金。

而在吳男生前,葉姓表妹陸續提領了100多萬元(約15萬令吉),用於照料生活起居及治療。等到吳男過世以後,葉女又陸續提領了600萬元(約88萬令吉)左右,總計金額為757萬元(約120萬令吉)。

吳男過世以後,他的兄弟姊妹發現錢被提領一空,得知是葉姓表妹領走,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757萬元(約120萬令吉),同時要求返還項鍊、金牌等財物。

ADVERTISEMENT

對此,葉姓表妹則喊冤,表哥生病搬到宜蘭以後,生活開銷、醫療費用及後事喪葬費用都是由她先幫忙墊付,至少代墊了超過500萬元(約74萬令吉),無論是繳付醫療費用、喪葬費用、清償代墊費用,或是履行贈與契約的給付債務,都是表哥生前委任的,應該沒有侵害一事。

宜蘭地院審理後則認定,吳男生前受到葉女照顧時,名下的帳戶提領的161萬元(約24萬令吉),以及贈與金牌、項鍊等財物的部分,是吳男在人生末尾最無助受到幫助,因此授權葉女管理帳戶金錢,贈與財物同樣也是人之常情,這些部分葉女的說法堪可采信。

不過,宜蘭地院認為,其余的524萬2,200元(約77萬3000令吉)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用來代墊外傭費、就醫往返交通費、藥材費、蛋白營養針及免疫細胞治療費、醫院看護費、轉院人情紅包費用等支出,但沒有提出支出單據為憑,難以采信。因此,宜蘭地院判葉女須給付524萬2,200元(約77萬3000令吉),全案仍可上訴。

文/圖:互聯網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