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衛長:擬修訂緊急法令 私人醫生可發居家隔離令

(八打靈這再也30日訊)衛生部長拿督斯里阿漢峇峇披露,政府正在修訂緊急法令,授權私人界醫生發出居家隔離令給疑似患上冠病者。

他對馬來郵報說,在冠病確診病例一再上升之際,應加強醫務人員為社區服務,因此內閣已批準修訂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緊急法令。在有關緊急法令下,將擴大醫生的權力,只要醫生懷疑或認為患者出現冠病癥狀,在檢測之前或之後,可發出居家隔離令(H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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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目前,只有政府醫院的醫生可發出居家隔離令給疑似患上冠病的人士,居家隔離者須戴上手環以作為識別,只有獲授權的醫務人員可摘除。

“修訂緊急法令是必要的,因為目前暫時凍結召開國會會議。”

“雖然國安會在開會討論這項建議時,有人提出反對,但政府認為在這種醫療危機中,我國必須採取迅速的行動。”

阿漢峇峇聲稱,大馬醫藥協會(MMA)也在一項會議中,要求賦權於私人醫生發出居家隔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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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似確診強制通報

他說,MMA與他們也開了多次會議,也提出這項要求。因此,一旦私人醫生獲授權之後,須強制通知衛生部其病患可能患上冠病,否則將被處罰。此舉也可處理積壓已久的病例。

我國昨日(1月29日)單日確診病例多達5725宗,比衛生部之前預測的2月第3周破5000,提早了三個星期。

他補充,當局也在設法處理冠病患者在私人醫療機構確診後,遲遲無法接受治療的投訴,其中一個問題是他們沒通知,私人醫院和實驗室的醫生檢測後,卻沒把數據納入公共醫療實驗室檢測結果系統內。

不通報疑似確診受對付

阿漢峇峇提及,過去當局沒對那些不通知的人採取行動,如今將會採取對付行動。

他說,法令修訂後,所有治療患者或知道任何人確診消息的醫務人員都須通知衛生部,就算還未獲實驗室證實有關的懷疑。

他解釋,政府也會在緊急法令中修改一些名詞的定義,如“醫務人員”(health officer)改為“一名獲授權的人員”(an officer who is granted power),意即任何醫務人員、環境醫務人員或任何受衛生部長委任的人士。有了此修訂,便無需等到病患進入冠病第三期(才採取行動)。

阿漢峇嵩峇聲稱,上述法令修正後,地方政府官員也可發出罰單給違反行動管制令(MCO)者,目前主要是警方才可開出罰單。

他強調,擴大權力和加強執法是為了讓民眾都遵守政府規定的條例。

他補充,在法令中,有關“醫療監察員”(health inspector)也將改為“環境醫務人員”(environmental health officer),涵蓋非聯邦政府官員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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