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衛長及部長們抗疫不力 安美嘉等人報警

(吉隆坡25日訊)社運分子拿督安美嘉和拿汀巴都卡瑪麗娜今日聯同7名希盟國會議員前往警局報警,要求針對衛生部長拿督斯里阿漢峇峇和其他部長因疏忽而導致我國疫情不受控制一事採取行動。

他們援引刑事法典第269條文(可能散播傳染任何危及性命之疾病之疏忽行動)及第304A條文(疏忽致死),控訴阿漢峇峇及相關部長犯下刑事疏忽行為,導致冠病病毒在社區傳播而危及人命及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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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安美嘉和瑪麗娜一同前往吉隆坡班台警局報警的國會議員分別為班底谷區國會議員法米法茲、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楊巧雙、古晉區國會議員俞利文、實邦加區國會議員拿督阿茲斯、古打毛律區國會議員依斯納萊沙、巴生區國會議員查爾斯和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瑪麗亞陳。

安美嘉也是大馬人權協會主席,她今日在警局外舉行通過臉書直播指出,他們是針對國盟政府抗疫失敗,針對衛生部長及其他相關部門的部長作出投報。

“我們決定報警,是因為我們認為必須要有問責制,我們所提及的一些課題,包括沒有足夠的及早檢測、政府未分享資訊、移工的待遇、未及早將資源分配給醫院等。”

根據刑事法典第269條文,任何人違法或因疏忽而犯下任何他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會傳播任何危害生命疾病的行為,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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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則闡明,任何人因輕率或疏忽的行為導致任何人死亡,但不等於殺人罪,可被判監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安美嘉說,他們是針對現任政府在處理冠病疫情危機上,要求向政府追究責任,而政府必須知道,類似的疏忽行為是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

安美嘉等人指出,檢測不足無法反映出我國真實的冠病病例宗數,而無效的接觸者追蹤和隔離措施,則導致社區病例不受控制地暴增。

他們也指責聯邦政府未與州政府及民眾分享所需及詳細數據,以協助和輔助抗疫措施,而聯邦政府更是在沙巴州選舉期間發生病例暴增的問題後,未及時預見需隔離及積極干預,導致我國爆發第三波疫情。

他們指出,聯邦政府在擬定各種行動管制令的標准作業程序(SOP)時並未依據科學及數據,導致業者被迫接受混淆、地合規性及不邏輯的SOP,反而導致職場可能成為傳播病毒的高風險區。

安美嘉等人也指責政府未在國內平等及公平地執法對付違反SOP的人士,在執法時采持雙重標准或未對VVIP違反SOP採取行動,嚴重破壞了民眾的信任以及公共衛生措施的透明度。

他們也指責政府未採取主動的步驟及早采購冠病疫苗來盡快加速我國的疫苗接種,以避免冠病病例暴增和不必要的死亡。

“政府無法在2021年3月之前確保國內大部分診所備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及設施的8000傢俬人診所加入疫苗接種計劃,他們顯然是在全國落實疫苗接種計劃最有效的機制,因此,延誤疫苗接種計劃長達數月,導致不必要的死亡。”

他們也說,聯邦政府自2020年起就未委任或聯系擁有相關專業的醫學專家,或對醫學專家公開提出的勸告及建議漫不經心。

此外,他們也指責聯邦政府未為我國制定全面的退場策略,同時也未這個國家及人民製定長遠的計劃,以應對冠病可能變成地方性流行病(endemic)的問題。

他們也譴責政府在系列行動中扣押有證和無證移工的不人道對待行為,因為將他們扣押在不衛生及擁擠的情況下,將導致他們暴露在感染冠病的風險下,尤其是婦女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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