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衛生部更新冠病確診的定義,增加了冠病的臨床表現症狀,所有的政府與私人的醫療必須將符合“疑似病例”(Suspected Case)定義的病患告知臨近的縣衛生局,若不符合住院標準,將需要接受14天的居家隔離。
根據醫療新聞網站《CodeBlue》報道,衛生部副總監拿督張志強在週一(5日)通過衛生部信函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在8月更改了冠病病例定義,衛生部也會據此做出更新。
“除了世界衛生組織之外,衛生部還參考了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與其他國家的冠病病例定義,以及關於冠病的最新研究報告。”
他說,衛生部已用“疑似病例”取代“受調查病例”(PUI)一欄,其他的更新也包括了“疑似病例”與“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的定義,而“確診病例”與“受監督病例”(PUS)的定義則保持不變。
衛生部最新的“疑似病例”定義為同時符合“臨床表現”與“流行病學表現”標準的病患。
A.臨床表現
1. 至少出現以下兩種症狀:
·發燒
·發冷
·發抖
·肌肉疼痛
·頭痛
·喉嚨痛
·惡心或嘔吐
·腹瀉
·疲勞
·急性鼻塞或流鼻涕
2.出現任何一種症狀
·咳嗽
·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
·喪失嗅覺
·喪失味覺
3.嚴重呼吸道疾病,至少出現一種症狀
·肺炎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癥(ARDS)
B.流行病學表現
·曾經前往冠病感染群或紅區的活動或地區
·出現症狀的14天前曾經在外國旅行或居住
·出現症狀的14天前曾經密切接觸冠病確診患者
密切接觸的定義:
·與冠病確診患者一同工作或一同上課
·與冠病確診患者一同旅行
·與冠病確診患者住在同一個家庭
·沒有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PPE)下接觸冠病確診患者(包括為冠病確診患者提供護理、與確診冠病的醫護人員一同工作、探望冠病確診患者或與冠病確診患者一同處在的封閉環境中)
另一方面,衛生部也更新了“可能病例”的標準,包括對患者進行胸部影像檢查,以觀察患者是否患上冠病,這項檢查只會針對出現臨床肺炎症狀的患者,因為並不是所有患者都能通過胸部影像檢查觀察是否患上冠病。
一旦政府或私人醫療機構發現“疑似病例”,都必須向鄰近的縣衛生局呈報,並進行評估是否需要入院,若不符合住院標準則需要進行居家隔離。
一般上,根據主治醫生診斷出現冠病臨床表現、醫療條件不受控制、免疫力低、孕婦、年齡介於2歲以下或60歲以上的“疑似病例”,皆符合入院標準。
如果居住環境適合居家隔離,“疑似病例”將會送回家接受為期14天的居家隔離。
適合居家隔離的條件:
·最好擁有一間連帶浴室的房間,如果沒有則應該經常消毒共用浴室
·能夠獲得食物與其他必需品
·能夠獲得口罩、手套與消毒
·能夠在必要時尋求醫療服務,並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往返
·能夠遵守居家隔離令的指示
·能夠與高風險家庭成員(60歲以上的老人、2歲以下的小孩、孕婦、免疫力低或患有慢性肺、腎或心臟疾病的人)距離至少2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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