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職員收賄罰5000

(柔佛‧新山2日訊)49歲柔州衛生局職員被控兩項受賄罪名,罰款5000令吉。

週四上午,塔林在新山法庭面對兩項控狀。他是於2007年7月27日下午2時45分被捕。

Advertisement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07年7月24日上午11時,在士乃迪沙依達曼花園,向莫哈末夫亞收取200令吉賄金,抵觸刑事法令165項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2007年7月27日下午2時45分,在同一地點向莫哈末夫亞收賄200令吉,抵觸刑事法令165項條文。

法官諾阿茲蘭判處被告兩項罪名成立,各罰2500令吉。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