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職員收賄罰5000
(柔佛‧新山2日訊)49歲柔州衛生局職員被控兩項受賄罪名,罰款5000令吉。
週四上午,塔林在新山法庭面對兩項控狀。他是於2007年7月27日下午2時45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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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07年7月24日上午11時,在士乃迪沙依達曼花園,向莫哈末夫亞收取200令吉賄金,抵觸刑事法令165項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2007年7月27日下午2時45分,在同一地點向莫哈末夫亞收賄200令吉,抵觸刑事法令165項條文。
法官諾阿茲蘭判處被告兩項罪名成立,各罰2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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