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洪流中沖浪 世界冠軍被控阻礙交通
![](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2/09/未命名-110915a.jpg)
(泰國·曼谷15日訊)24歲的泰-英混血世界冠軍水上滑板運動員丹尼爾·格蘭特,在個人臉書上分享了一則在曼谷街頭洪流中沖浪的視頻、展示了他的世界級的水上沖浪技術,沒想到會因此被警方傳喚,控告他阻礙交通、會給車輛以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脅等罪名。
他所沖浪的地方確是曼谷地區因遭受連續強降雨天氣,正在面臨著嚴重的內澇災害。不僅如此,曼谷周圍的各府也同樣遭遇洪澇災害。
9月13日中午11點,在接到巴吞他尼府的空鑾警察局傳喚後,丹尼爾與母親一起來到了警察局,並與素猜警中校和希拉蓬警察中校見面。聽取警方的相關指控,表示不想讓此事件成為新聞。
據素猜警中校對相關指控做出解釋稱,9月9日下午18點左右,在丹尼爾臉書上出現了一則錯誤行為的貼文,貼文中的丹尼爾在帕鳳裕庭路段沖浪。當時該路段的車道被水淹沒,嚴重影響了市民的正常出行,而被告人的行為可能對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是一種阻礙交通的行為。根據2535版公路法第39、72條和2522版道路交通法第114條規定,被告人行為是在高速公路上出現可能對車輛或行人安全造成危險;以及根據2522版道路交通法第115條規定,被告人行為存在攜帶阻礙交通的物件上路。在整個指控過程中,被告人對整件事件供認不諱。
素猜警中校表示,今日被告按照傳喚前來與調查人員見面,並了解了相關的指控,並在整個指控過程中對本人的錯誤行為誠懇認錯。此外,工作人員還對被告人進行了進一步的審訊,並做了指紋記錄,將調查報告一起提交給檢察官,要求檢察官在13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被告人已有悔意,表示不是故意為之,且沒有因個人行為造成交通阻塞或危害他人生命。因為當時沖浪區域十分空曠,而且沒有汽車經過。如果他知道個人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據了解,被告人丹尼爾·格蘭特是一名水上滑板運動員,他從5歲開始練習水上滑板,13歲的時候就開始參加比賽,而且第一年參賽就取得了十分優異的成績。當時他所參賽的小組,都是已經超齡的前輩組,但他依然能夠取得全球排行第17的優異成績。三年後,在一場比賽中擊敗美國世界冠軍,成功奪冠。
文/圖:互聯網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