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行動黨:沒獲批准 馬華基金會信托委員局非法

(吉隆坡27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辦事處指出,馬華掌控下的基金會信托委員局不符法律所規定,自2013年迄今,從沒有獲得國陣或希盟治下的國內貿易及消費事務部部長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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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動黨秘書長辦事處也對前首相納吉聲稱財政部長林冠英將會給予拉曼大學學院生每人1000令吉一事鄭重否認,指純屬馬華的謊言。

拉曼生獲1000元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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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動黨秘書長辦事處今日發文告指出,有關“每名拉曼生直接獲得1000令吉”的說法是馬華總會長魏家祥的建議,並非聯邦政府的決定。

“在財政部宣布將撥款予拉曼校友總會監管的新基金會後,反對派四處散播謠言,企圖模糊視線,同時中傷獨立專業的基金監管單位。民主行動黨秘書長辦事處重申,拉曼校友總會和民主行動黨或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完全沒有關系。”

“拉曼校友會總會並不是民主行動黨的分會,成員也不是行動黨黨員。他們當中甚至有一些成員甚至是對方的永久黨員。林冠英在這起事件上,僅是在扮好財政部長的角色和任務。”

民主行動黨秘書長辦事處指出,令人納悶的是,當民主行動黨不介意校友總會的領導人是馬華黨員時,馬華總會長卻跳出來指指點點,難怪連馬華黨員在選舉時也不願投選馬華。

“其實在政教分離的原則下,還是可以成為普通黨員,但不能擔任領袖,就像公務員依舊可以成為政黨黨員,但不可以成為領袖一樣。”

民主行動黨辦事處也再次強調,馬華掌控拉曼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拉曼教育基金會─信托委員局(TARC EF – Board Of Trustee)成員是拉大掌控大權的實權代表,有關資產和主要支出項目的決策都需經過信托委員局的批準。

文告指出,根據基金會章程8.2項,在任何時候都需有至少50%與基金會現有成員或創辦人無任何關聯的第三方人士,參與組成拉大教育基金會-信托局。可是,現任信托委員局的8位成員清一色都是拉大教育基金會現任且具表決權的成員。信托委員局的成員組成顯然並未遵循拉大教育基金會章程8.2項條文的明文規定。拉曼至今仍然由馬華領導層絕對信任的少數人所把持,猶如馬華的“祖傳黨產”。

“馬華掌控下的基金會信托委員局不符法律所規定,自2013年迄今,信托委員局成員從沒有獲得國陣或希盟治下的國內貿易及消費事務部部長之批準。過去數十年來馬華知法犯法,如今,牢牢掌控拉大的馬華是否還要繼續罔顧法律,準備犧牲拉大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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