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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炸彈 送餐員坐牢罰款

(怡保30日訊)一名38歲送餐員撥電向商場虛報炸彈,換來坐牢1天,4000令吉罰款或以5個月監禁代替的代價!

這名被告莫哈末納斯里,今日被帶上怡保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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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在8月23日下午4時15分致電佳邦園永旺商場,指該處有炸彈會爆炸,牴觸刑事法典507條文(以匿名通訊進行刑事恐嚇)。

被告律師西蒂指出,據被告父母告知,被告情緒不穩定,曾於2002年在紅毛丹精神醫院接受治療,被告母親之後有偷偷給被告餵藥。

負責此案的副檢察司莫哈末法米列舉其他牴觸相同法令的案例,要求推事重判,以給予被告教訓。推事普妮塔最終作出上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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