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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男童罪成 母及女性友人各囚7年

(新山1日訊)巴西古當7歲巫裔男童遭虐傷案,涉案的男童母親和其女性朋友今天遭法庭判處所面對的兩項控狀,各監禁7年合共14年刑期,唯因刑期同時執行,兩人的實際刑期為7年。

兩名被告是男童母親努魯阿斯金(27歲,家庭主婦),以及其新加坡籍女性朋友蔡艾雯(譯自Awin Chua,在新加坡一家工廠任職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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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聞判後,眼眶都泛紅。

兩名被告共面對兩項控狀,第一項控狀指兩名被告被控在7月1日至8月9日期間,在位於巴西古當的拉央卡沙鎮的哇烏基基7路的68號門牌民宅內,虐待案中的7歲男童,直至男童身體出現外傷,因而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31(1)(a) 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

第二項控狀指兩名被告被控在7月1日至8月9日期間,在位於巴西古當的拉央卡沙鎮的哇烏基基7路的68號門牌民宅內,疏忽照顧案中的7歲男童,已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31(1)(a) 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

兩名被告今早被帶往新山地方法庭,穿著8月間被捕時的衣服並戴上口罩,神情淡定且沒有閃避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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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審法官為瑪貝爾希拉,主控官諾蒂雅娜,兩名被告代表律師為阿都拉欣。

“無法想像遭受的痛苦” 法官感傷落淚

巴西古當7歲巫裔男童遭虐傷案,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進行判決審理,當控方提呈陳詞時,承審法官瑪貝爾希拉不禁感傷落淚地說,法庭無法想像受害男童的情況,如果男孩被虐待持續更長時間,而公眾沒有提供援助的話,肯定會導致男孩死亡。

法官說,法庭無法想像一名7歲男孩在一個月內被虐待所遭受的痛苦。

受害男童20多處損傷

此外,主控官諾蒂雅娜在陳詞中提呈男童的體檢報告,顯示受害者身上有20多處損傷。

她說,兩名被告擁有受害男童的監護權,男童也與兩人同住。在男童遭受虐待的一個月期間即7月1日至8月9日,他的身體已出現新舊不同傷口和疤痕。

主控官說,男童不僅遭到毆打,還被單獨留在家裡及沒有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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