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虐佣罪成判守行5年 假拿汀擔保人齊失蹤

(沙亞南21日訊)虐佣案的假拿汀和擔保人一同失蹤!被控虐待印尼女佣罪成而於上週四(3月15日)被八打靈再也地庭判處守行5年的假拿汀羅茲達今日被發現下落不明。

Advertisement

判守行引爭議

高庭原訂今日聆審控方就地庭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控方為了遞交出庭通知書,前往被告位於八打靈再也及馬六甲家裡找羅茲達,赫然發現她已下落不明。

ADVERTISEMENT

雪蘭莪檢察主任莫哈末依斯干達阿末告訴高庭法官敦阿都馬吉,他們也兩度前往羅茲達的擔保人住家,發現同樣人去樓空。

以2萬令吉將羅茲達保外的擔保人,是皇家馬來西亞空軍的一名官員。

法官過後決定改於3月29日(星期四)耹審控方的上訴申請。

44歲假拿汀羅茲達於2年前致傷女佣而被控,八打靈再也地庭於本月15日判決她以2萬令吉保外及守行5年,引起各界不滿,而控方也於當天即刻向法庭提出上訴通知書。

控方日前向沙亞南高庭副主簿官提出一項緊急上訴通知書,沙亞南高庭訂於今日聆審上訴申請,以決定是否重新檢討判決。

與此同時,被告虐待印尼女佣被控而逃過牢獄之災後,有5萬人響應號召,簽署了一項要求公平對待貧富人士的請願書。請願書說;“我們要向我們的人民和孩子傳達什麼訊息?馬來西亞必須正視人權課題。”

根據控狀,羅茲達被控於2016年12月21日上午7時至中午,在八打靈再也珍珠白沙羅(Mutiara Damansara)住家,多次虐待19歲印尼女佣蘇耶蒂蘇特琳蘇,使用的東西包括刀子、鐵拖把、衣吊與雨傘,導致女佣頭部、手腳與內臟受傷。

被告羅茲達是在刑事法典企圖謀殺的307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20年。不過,控狀過後被修改為以危險武器或方式嚴重傷害的326條文,八打靈再也地庭法官莫哈末莫查尼莫達在羅茲達過後認罪,宣判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守行5年。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