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蘭瑙女商販入稟庇高庭 挑戰接種才能作業條規

(亞庇27日訊)蘭瑙巴剎1名女餐飲業者週日入禀法庭,挑戰蘭瑙縣議會制定只允許完成冠病疫苗接種者在巴剎內營業的規定,以保障其在聯邦憲法下所享有的權益。

現年55歲的娜奧米法蘭西是在蘭瑙巴剎經營餐飲業,她在9月21日接到蘭瑙縣議會執法人員警告,要她在一週內接種疫苗,否則將面對介於2000至5萬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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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奧米入禀亞庇高庭尋求司法審核,要求法庭撤銷蘭瑙縣議會規定只有完成疫苗接種者才能在巴剎營業的宣布。

她在週日決定透過代表律師馬瑟祖入?亞庇高庭,要求針對蘭瑙縣議會制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進行司法審核。

她以蘭瑙縣議會的相關規定違憲為由,尋求法庭宣判該決定無效,且要求縣議會不得乾擾她的作業。

娜奧米的司法審核申請已被安排在10月28日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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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奧米的熟食攤在上週接到蘭瑙縣議會執法人員的警告。

娜奧米指出,蘭瑙縣議會所製定的SOP及規定只允許完成疫苗接種者才能在蘭瑙巴剎內作業的條規,違反及侵犯她在聯邦憲法下所應享有的自由和權益。

娜奧米與其丈夫育有4名孩子,除了他們夫婦倆及1名孩子還未接種疫苗外,其餘的均已接種冠病疫苗,也多次勸導她接種疫苗。

她強調本身並非反疫苗者,只是現階段對該屬試驗階段的冠病疫苗沒有信心及擔憂接種的副作用,暫不接種疫苗。

娜奧米在2011年起就在蘭瑙巴剎經營餐飲業,她指當局不應強迫及強制民眾接種冠病疫苗。

蘭瑙縣議會在蘭瑙巴剎入口設下提醒布條,說明只有完成冠病疫苗接種者才允許進入。

她聲稱本身是捍衛其他因同樣暫不選擇接種疫苗者的權益,特別是因州政府及縣議會規定只有完成疫苗接種者才允許進入場所的決定而受到影響,無法進入商業及工作場所的民眾。

據了解,娜奧米曾先後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針對蘭瑙縣議會推行不公的措施及規定,入禀法庭捍衛本身的權益。

沙巴州政府在8月宣佈,從9月21日後,只有完成疫苗接種者才允許進入商業場所,並給予民眾長達一個月的執法暫緩期,讓業者及員工能有足夠時間完成疫苗接種。

州政府最近也宣佈給予接種阿斯利康冠病疫苗者特別豁免,允許雇主向地方政府申請豁免令,讓員工在等待接種次劑阿斯利康疫苗期間能暫時返回職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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