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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里:擔任敏感職位 刑事部警察須申報財產

(吉隆坡11日訊)為了減少警隊的貪污情況,刑事罪案調查部兩周前已發出行政通告,要求各警區刑事罪案調查主任、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組警察及情報及行動組警察進行財產申報。

全國刑事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蘇海里今午在武吉阿曼全國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透露,他於兩周前發出了行政通告,要求警隊所有隸屬刑事罪案調查的警察進行財產申報,尤其是擔任敏感的職位,如各警區刑事罪案調查主任、情報及行動組警察及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組警察,必須盡快進行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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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那些在賄賂黑區的地區執法的警察,更是應該盡快進行財產申請。”

賄賂黑區執法更要申報

他強調,並非所有在賄賂黑區的警察都會同流合污,但他們面對的誘惑更大,更需盡快完成申報。

“所有的警察及其家眷都需要進行財政申報,一旦發現擁有可疑的資產,廉正與標準執行部將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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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警隊並非不允許警察擁有財富如轎車等,但警察必須自證清白,給出他們能負擔的理由及合法的經濟來源。

此外,蘇海里指出,該部門也會進行內部公開邀請,任何想要加入刑事部門的警察,只要進行申請並呈交財產申報,就會有機會獲得面試,一旦獲得擔任敏感職位的警察,將會每年接受警隊內部的財產稽查。

“警隊必須正視存在已久的賄賂等問題,才有機會去修正這些弊端,我們希望民眾給時間,讓警隊去修正及解決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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