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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代澳門騙局集團洗黑錢案 吳良勇延扣21天

(吉隆坡31日訊)在反貪會總部翻牆落跑的“藝人代澳門騙局集團洗黑錢”案主嫌吳良勇(譯音),27日落網後,昨天再被警方以防範罪案法令逮捕,警方並在今日獲准延扣他21天助查。

警方是今早在增江扣留所援引防範罪案法令(POCA)4(1)(a)條文,向吉隆坡法庭推事諾艾娜申請延扣申請延扣吳良勇,獲得推事批准延扣他21天,至下個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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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良勇代表律師黎協龍在扣留所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吳良勇在27日落網後一直被關押在蕉賴警區總部助查,直到昨日延扣期屆滿後,才被吉隆坡警察總部警方以防範罪案法令3(1)條文重新逮捕。

他說,吳良勇情況良好,他也向推事表達願意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因為他並沒有犯罪。

32歲的吳良勇於本月11日在反貪會總部翻牆落跑後,警方於16日發文告通緝他,他一直潛藏長達16天後,才在雲頂高原一間酒店式公寓落網,警方隨後援引住家公開賭博法令延扣他助查數宗非法賭博活動案件。

對於吳良勇涉嫌在反貪會總部翻牆落跑一事,黎協龍指出,他尚未掌握此事的細節,但根據了解他是在被反貪會扣查數日後獲准保釋,因此他當時是自由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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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了解,吳良勇在落網前,是租下該公寓24及10樓共2間單位一週,他居住在10樓單位,24樓單位則是由該名中國籍女伴租住。警方是在接獲情報後,在週一(26日)晚上9時30分,先在樓上單位逮捕該名27歲中國籍女子,後於週二(27日)淩晨1時30分,到樓下的單位逮捕吳良勇,而中國女子在被捕後隔天即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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