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0日讯)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日前破获重大野生动物走私案,涉案的39岁越南籍男子今日在新山法庭面控两项控状,被告对控状皆俯首认罪,案展本月20日过堂。
被告洪文泰被控于4月4日晚上9时50分,在柔佛再也花园一个住宅单位内,藏有1022个蛇胆以及191个蛇舌,因此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716法令)第60(1)条文,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取越南语翻译控状后,承认罪行。
本案主控官马思要求法庭给予时间,以让控方准备好生物化验报告。
此外,她要求法庭不允准被告保外,理由包括被告所涉及的罪案,罪成刑罚最高为3年,即是重型罪,本案也可能涉及犯罪集团,但被告在调查期间妨碍调查,并有逃跑风险。她建议法庭若允准被告保外,将每项控状保释金额定在4万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的两名孩子目前住在大马,并在位于新山马西花园的国际学校就读,被告持有国际学生监护人居留证在我国居留,驾驶四轮驱动车载送建筑材料的月薪为3000令吉,协助载送燕窝的月薪水则约4000令吉。
他为被告求情要求保释时,指法庭不应因被告是外籍人士,而忽略其拥有保释的权力;同时,保释金不等同罚款,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额。
承审本案法官马蒂哈择定于本月20日,定夺是否允准被告在法庭下判日之前获得保释,同时给予控方时间厘清被告所持有的居留证件。
新闻背景:
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于4月7日发文告指出,该局执法人员于4月4日,在柔佛再也花园一个住宅单位内,搜出大量野生动物肢体与器官。
其中,包括602颗疑似蟒蛇胆、420颗疑似熊胆、107块疑似老虎身体部位的压缩块、135块疑似灵长类动物部位的压缩块,以及191根疑似蟒蛇生殖器官。
在屋内的越南籍嫌犯未能出示任何该局发出的有效文件,执法人员随后将上述总值约3684万2325令吉的野生动物肢体与器官,移送至办公室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