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卡巴點名阿都甘尼阿布卡欣阿馬星 相關者勿查趙明福案

(吉隆坡16日訊)趙明福家屬代表律師藍卡巴星聲稱,所有曾參與趙明福案件調查的相關人士都不應被允許參與案件的重查工作,而總檢察長有權作出這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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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晚在趙明福9週年吉隆坡追思會“維護法治,實現正義”上,回應民眾詢及過去曾參與調查的官員,如現任反貪會主席拿督蘇克里是否能參與案件重查時,如是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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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明,過去曾參與調查的任何人,都不可、也不應該參與案件重查,那將危害整個過程,過程應按法律程序。

 

他強調,仍擔任職位或重返崗位的官員如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甘尼、時任反貪會主席拿督阿布卡欣及現任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馬星,都不應該參與案件重查。

 

“若這是謀殺案,案件由警方接管後,便是在總檢察長的權限範圍內,因此後者有權做出這項決策。”

 

“我已針對案件重查一事在上週致函並親手交給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後者也要求提供詳細資料,希望可在兩週內,連同趙家家屬與總檢察長會面。”

 

此外,趙明福的胞妹趙麗蘭則提到,其兄長逝世9年期間,尤其是在希望落空後感到疲累,但卻從未想要放棄要求執法單位重新開檔調查。她要求警方以刑事角度,而非以猝死角度查案。

 

她希望國會議員在國會上,可提出修改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30條文的建議,只允許該會在辦公時間進行盤問。

 

針對民眾詢問,反貪會承認在趙明福墜樓事件上有疏忽而賠償66萬令吉時,她表示,獲賠償並不代表案件已結束,案件的民事訴訟雖告一段落,但他們仍會繼續追究刑事責任。

 

趙明福基金會主席拿督斯里沙末賽益希望,趙明福案件將隨著新政府執政後替死者伸張正義;他也如往常一樣在現場為趙明福誦詩歌哀悼。

 

出席追思會者尚有馬大法律講師阿茲米沙隆、趙明福基金會董事饒兆穎及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主席廖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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