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蔡添強上屆可競選本屆被禁 淨選盟2.0抨選委會不公
(八打靈再也29日訊)淨選盟2.0指出,希盟公正黨峇都區國席候選人蔡添強被罰款2000令吉,上屆大選也接受他競選,這次怎麼能夠讓蔡添強因為2000令吉罰款而失去提名資格。該組織在臉書貼文指出,即使是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也說尊重法庭的判決,於2011年決定讓蔡添強保持國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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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拒絕讓蔡添強提名,此舉是否已經超越權限?這顯然是選委會濫用條例,非常不公平。”
聯邦憲法第48條文闡明,取消大選競選資格必須是基于候選人被法庭判處罪成,監禁超過一年或罰款超過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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