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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種又一非法垃圾場 金都鎮廢料湖面漂

(蒲種7日訊)蒲種金都鎮(Damai Utama)第7區毗鄰一塊4英畝的地段及湖泊淪為非法垃圾場,充斥堆積了各種各種的垃圾廢料,美麗的湖泊有一半以上的面積被垃圾所覆蓋,成為名符其實的垃圾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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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居民1個月前在附近跑步時,便聞到陣陣惡臭味飄來,這些臭味最近更飄散到鄰近的住宅區,卻一直找不到臭味的來源。

雪州行政議員兼金鑾州議員黃思漢半個月前接獲投訴後,便下令展開調查,今早他帶領八打靈縣土地局執法組、梳邦再也市議會及媒體,前往該湖泊處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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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有多名工人在湖泊週遭撿垃圾,還有地主聘請的承包商也在努力清理垃圾,甚至出動神手在挖掘。

黃思漢指出,他接獲的投訴中,以金都鎮第4區的居民居多,因為他們經常在晚上聞到垃圾臭味。

“英達麗水公司接到居民投訴後,也立即展開調查,并證實化糞池運作正常,我和市議會後來發現,這座湖泊已經淪為垃圾場,相信是臭味的來源。”

他對於原本應該是環境優美休閑地帶的湖泊,被沒有公德心者當成非法垃圾場,感到極為痛心。

他說,這個湖泊已經被各種垃圾覆蓋,幸好沒有危險及化學物品,只是所發出的臭味確實難聞。

2地主各罰2.5萬元

他補充,該湖泊及周遭的地段分屬兩名地主,分別是私人及發展商所擁有,將作為發展屋業的用途。

“州政府目前不會采取任何行動,包括充公地段,相信地主也是剛剛才知道地段成為非法垃圾場,他們必需在兩個月內清理所有垃圾。”

梳邦再也市議員米哈那登指出,梳邦再也市議會已在半個月前發出警告信及開出2萬5000令吉罰單給兩名地主。

八打靈縣土地局執法組官員表示,土地局已發出7A通知信,即地主需清理現場垃圾,并將垃圾送往合法垃圾場,更需要出示丟棄垃圾後的收據,作為證明。

他說,在進行充公地段之前,土地局都會先發出2B、7A、7B及最后充公地段的8A通知信,只有在地主拒絕遵守指示的情況下才會采取這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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