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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总:“以护国旗”辱人引争议 政府须严惩极端言行

(加影17日讯)指出,尊重国旗应是内心自发的情感,在多元民主社会,更需要透过理性对话和正面引导,而不是以羞辱或惩罚强加于人。

董总今日发表文告说,团结政府理应及时介入,旗帜鲜明地捍卫法治,避免少数极端言行扩大成“国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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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制造国旗恐慌

董总指出,国内频繁发生国旗错置和倒挂事件后,出现“以爱护国旗之名”羞辱甚至胁迫他人的行为,引发广泛争议。

董总忧心这些事件恐对学生产生错觉,进而对张挂国旗产生无谓的恐惧感。

“我们认为爱国是公民对国家自然的情感流露,不该受外在压力所扭曲,政府必须严厉执法对付极端言行,国人应坚决反对这类恐吓与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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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教训他人如同私刑

董总表示,无论是政治人物或社会组织,若动辄纠众恐吓施压,意图“教训”他人之举,已形同私刑,不但超越法律的界限,更破坏了社会的理性与和谐氛围。

“任何疑似违法或不当行为,只能交由执法机关秉公办理,任何人都无权凌驾法律,更不可煽动情绪,诉诸人身攻击或围堵施压。”

董总强调,国家要维护团结与稳定,必须依赖健全的法治秩序,不容坐视任何人为制造的社会恐惧。

董总指出,真正的爱国应源自认同与尊重,而非在威吓中屈服。

学校须教育国旗价值

董总表示,国旗是凝聚民心的象征,不是某些人士用来分裂社会的工具,学校教育必须引导下一代理解国旗所承载的价值与尊严。

“如果因为某些人的极端行为,让年轻一代对国旗心生恐惧,势必扭曲教育应有的作用,使爱国精神沦为压力甚至阴影。

“国庆日即将来临,我们呼吁当局以教育倡导为本,营造理性、健康的爱国氛围,使全民能自然表达对国家的热爱。”

董总指出,我国是多元社会,团结和谐的基础来自互相尊重、理解与包容。国旗应当是所有国民共同的骄傲,而不是沉重的心理负担。

“唯有坚持理性与法治,国旗的尊严与国家的荣光,才能在全民心中长久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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