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萊士雅丁:待審理解決 建議有案件議員停職

(八打靈再也12日訊)國會上議院主席丹斯里萊士雅丁建議,面對法庭案件的國會上下議員應該停職,以等待各自的案件解決。

這項建議是在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提出國會改革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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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萊士雅丁承認此措施並不容易落實,因為案件審理的時間較長。

“如果法庭上訴需要一年多的時間,如果舉行大選怎麼辦?這是首相為了國家未來需要思考的。”

萊士雅丁是在馬新社清談節目上,如是表示。節目主題為“國會62年轉型:在認識政治之間”(Transformasi Parlimen 62 tahun: Antara kenal huruf atau celik politik)。

他提到,有別於公務員,一旦他們面對法庭案件就會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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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建議對上議員、下議員甚至州議員落實道德守則。

“我認為這道德守則很重要,以成為一項法律並適用於那些成為受尊敬的(YB)人,當他們在國會或州議會宣誓時就受制於該條件。”

依斯邁是在週五(10日)發表文告提出7項國會和行政改革,以恢復政治穩定,應對冠病疫情和復甦國家經濟。

這7項改革建議包括,限制首相任期在10年、草擬反跳槽法案、近期內落實18歲投票修正案,以及給予國會反對黨領袖等到部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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