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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青21歲生日前喜獲公民權 直呼這是最珍貴生日禮物

(亞羅士打13日訊)華裔青年苦等多年,終於在21歲生日前幾天獲得公民權,直呼這是珍貴的生日禮物,並會在領取身份證後第一時間去報考駕照。

家住林蒙甲拜的陳子樂(電話店員工),父親陳瑞平(45歲)是大馬人,母親是緬甸人,因雙親在他出世前未辦好婚姻註冊手續,加上母親在他5歲時就返鄉,導致他雖然持有報生紙卻在滿12歲時無法申請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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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15歲時,其父親根據聯邦憲法第15A條文向國民登記局申請公民權,並提呈親子鑒定DNA報告,暫以領養方式合法化與陳子樂的關係,同時以該手續為他申請公民權。

陳子樂(右四)感謝黃啟棟(左三)和魏傳祥(右)的協助。左起陳瑞平、林燕梅、陳瑞友和陳銳芳。

但在第15A條文下申請公民權的有效期只到21歲,超過該法定年齡,有關申請就會自動無效,必須依據聯邦憲法第19條文重新提出申請。

陳子樂的親人多年來為他奔波申請公民權,但遲遲無下文。去年9月通過馬華百家愛支會署理主席魏傳祥穿針引線下,向馬華總部公共投訴局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的國民登記及移民局事務諮詢顧問黃啟棟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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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啟棟今日聯同陳子樂召開記者會說,他去年9月協助把陳子樂的完整資料和解釋函,內容提及陳子樂父親以領養方式合法化父子關係、陳子樂是在大馬出生,小學和中學都在國內學校就讀等資料,再次提呈到內政部做出申請。

他透露,陳子樂與親人本月到國民登記局查詢時,驚喜獲知公民權申請原來已在今年1月獲批,因此就在本月5日趕往布城領取公民權的信件。

“陳子樂在本月12日就滿21歲,所幸他的公民權申請及時在21歲前獲得,否則需重新提出申請。”

黃啟棟(左)表示陳子樂很慶幸可在21歲前獲得了公民權。右為陳子樂。

陳子樂受訪時表示很開心在生日前接獲這大消息,並直言過去自己因沒有身份證給他帶來諸多不便,包括無法報考駕照、工作也無法獲繳社險、無法開辦銀行戶頭和難找工作等。

“多年來,我每次都需攜帶報生紙出門,以方便證明我的身份。”

他說,一旦獲得了人生第一張身份證,他將會去報考駕照和開設銀行戶頭,並陸續完成他以往受到阻擾的人生目標。

今天陪同出席記者會者包括陳子樂父親陳瑞平、祖母林燕梅、伯伯陳瑞友和姑姑陳銳芳等人。

陳子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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