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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提出7新春SOP建議 同區可吃團圓飯 酌情準探父母

(吉隆坡6 日訊)華總今天正式向團結部提出有關針對農历新春標準作業程序(SOP)的建議,包括在“可接受範圍”內讓同區不同屋的一家人團聚吃團圓飯和進行宗教祈福與膜拜儀式等。

華總也建議政府可伸縮性酌情考量讓子女及家人,以跨縣或州方式“回老家”探望年邁或行動不便父母,前提是在不受冠病威脅的高風險群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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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說,華總是在負責有關事項的團結部一名高級官員今天聯系他之後,應邀向該部提出有關建議。

他今日發文告說,團結部也答應將把華總的建議,列入團結部向國家安全理事會提出的新春標準作業程序內容里。

“我們希望包括華總在內,以及之前所有華社和華團代表所提出的正面看法和合理建議,都能夠被政府考量,從中制定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標準作業程序。”

他說,根據團結部消息表示,該部將把這些來自華社華團的建議,在下周一提呈國家安全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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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添泉說,有關團結部高級官員今天聯系他時,雙方也針對該部門之前召集“21 華團”在線上商討和收集華社華團針對農历新春標準作業程序建議過程中,因技術問題而產生華總有在受邀名單卻沒有受邀參與的問題,達致向前看的諒解,並取得雙方在今後將加強聯系的基礎和共識。

他也對團結部對有關課題的重視和及時處理方式表示認同和贊賞,並全面配合而在今天向該部提出華總的建議。

●以下為華總向團結部提出的建議摘要:

1.從 2 月 11 日(農历三十除夕)直到 2 月 19 日(年初八)期間(即行管令(MCO 2.0)在18日結束後一天期間),讓華裔家庭歡慶新春佳節包括一家人在11日(除夕)吃團圓飯、12日(初一)新年飯、13日(初二)開年飯或“回娘家吃飯”,以及“拜天公”等,在根據行管令規定的 10公里或“可接受範圍”的酌情情況下,讓居住在同區而不同房屋(單位)的一家人,能夠相聚在其中一家團圓和吃團圓飯。

2.可伸縮性,前提是在不受冠病威脅的高風險群範圍內。

3.這期間華裔家庭的宗教祈福和膜拜儀式,包括一些房屋單位因範圍局限問題而傳統性選擇在門口外小路旁進行祭拜者,都應被列為居家範圍或“可接受範圍”方式進行。

4.宗教場所包括道場和廟宇等,這期間除了鼓勵通過線上視頻方式外,也應適度開放供進行實體祈福膜拜儀式,同時根據有關場地面積,以及不同時段,限定同一時間與適當人數,讓善信輪流進入膜拜上香或參與儀式。

5.如果行管令在本月 18 日過後再度延長的話,上述建議也應該獲得延長到本月 26 日(農历十五元宵節)為止。

6.認同行管令期間,不適宜進行涉及人數龐大的群聚慶典或宗教儀式。

7.支持在緊急狀態和行管令期間,全民和各行各業都必須遵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照顧本身與家人健康,載口罩、勤洗手、維持環境衛生和保持身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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