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遭利用販毒判死 張天賜促青年勿輕信他人

(吉隆坡24日訊)一名23歲中國女大學生疑被人利用來馬運毒,結果在我國機場被警方逮捕,並在1952年危害毒品法令39B條文下被控。日前高庭宣判被告販毒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其家人來馬尋求協助的同時,並召開記者會警惕民眾,不要輕易幫人攜帶物品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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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女大學生就讀中國某所體育大學,她是於2014年在社交媒體QQ上結識一名尼日利亞男子,並在之後跟對方發展成為情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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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該男友提出贊助女友來馬旅遊的獻議,包括機票,要求女友順道為他攜帶一個包包到馬來西亞,原來真正的目的卻是要利用女友運毒。

 

該名女大學生的母親張桂芬(53歲)今日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說女兒遇人不淑的遭遇,並藉此警惕民眾。

 

她披露,這是女兒第三次來馬來西亞旅遊,女兒非常喜歡馬來西亞,曾向她反映希望能來馬留學,但基於不放心為由,她一直反對女兒出國深造的計劃。她表示,女兒在馬來西亞機場被逮捕後,才獲悉男友托她到廣州一處領取的一個裝有樣本的包包內藏有毒品。

 

遭男友利用運毒

 

“女兒在上機前還跟我打電話,說交了包包給朋友後,就會坐飛機回國,沒想到會被大馬警方逮捕。”

 

張桂芳聲稱,女兒被捕時才20歲,被關押在監獄期間,她曾三度前往探訪女兒,目前律師正盡力為女兒提出上訴。

 

張天賜促請民眾尤其是年輕人,不要輕易相信他人,更不要因為有人願意贊助旅遊,而答應幫他人攜帶物品前過境。

 

他說,萬一有關物品是毒品,嚴重的話,就會面對死刑的刑罰。

 

他披露,去年該投訴部接到4宗大馬人在海外販毒被捕的求助,同時該投訴部也接到許多外國人被利用在大馬販毒。他對張桂芬女兒的遭遇深表同情,事主的家人已針對高庭的判決提出上訴,若有任何的需要,該投訴部律師團將給予事主法律上的援助。

 

陪同召開記者會者包括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法律顧問余家福,以及馬中援助協會總秘書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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