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莫哈末泰益:有官司巫統領袖應辭職 免影響黨名聲

(沙亞南4日訊)巫統前副主席丹斯里莫哈末泰益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任何面對法庭案件和指控的巫統領袖都應該要辭職或下台,因為他們已經給人民留下“壞印象”。

根據《馬來西亞前鋒報星期刊》報道,他認為,如果巫統領袖不這麼做,恐怕會影響該黨的名聲,甚至失去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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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任何面對法庭審判的巫統黨魁都必須辭職,這已經成為該黨的文化。

泰益也是雪州前任大臣。他表示,只要案件結束並在審判中被判無罪之後,他們就可以重新申請返回黨內。

“我認為,如果我們遵循巫統文化,只要那個人被帶上法庭,他就要辭職。他必須在法庭上解決問題,等問題解決之後,他被判無罪,那麼他就可以回來。”

“他們應該要‘休息’,即使是以前的領袖也都那樣,但依我看來,無論在政府內或是作為反對黨時期,即使他們陷入困境也依然堅持繼續當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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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盡管巫統黨章並沒有闡明被控的領袖必須被指示“放假”,但是任何面對指控的領袖在調查程序完成之前都會自願請辭,這已經成為該黨的傳統。

泰益說,辭去領導職務的行為,其實是在保護黨的信譽,因為這已對社會經濟產生影嚮,尤其是外國投資者對我國穩定發展的信任和信心。

“例如外人,包括大使館在內的代表都在關註這個問題。我舉例,大馬的外國使館有自己的間諜,正如中央情報局(CIA)。該組織時刻進行政治分析,也在大馬商會內傳播出去。”

“他們在分析中會調查這個國家,包括信譽這方面。如果國家名聲受到間接影響,他們很可能會發發送反饋報告。”

他強調,我國的政治局勢不應該存在這樣的情況,因為這將影嚮外國投資。

“如果投資者有意前來(我國),但在參考了該反饋報告之後,也許他們就選擇不來了。這樣,我們也會將失去投資機會。”

他說,我國確實需要外國投資,因為單憑國家能力和國人自己,我國仍然不夠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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