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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女模坠楼案〡暂缓支付驳回 法官:政府快赔110万

(吉隆坡13日讯)荷兰籍模特儿伊娃娜坠楼身亡民事诉讼一案,高庭今日驳回大马政府与另三造提出的暂缓支付赔偿申请,并谕令他们必须立即支付110万令吉的赔偿金至指定的律师信托户头。

高庭法官罗兹玛瓦指出,政府必须履行赔偿义务,而不是一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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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政府与其他三造基于案件正在上诉中以及存在特殊情况,在9月入禀申请,要求暂缓支付110万令吉的赔偿金。

在今年7月29日,罗兹玛瓦裁定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胜诉,大马政府与其他3造须赔偿110万令吉。罗兹玛瓦也谕令大马警方,依据2019年高庭发出的指示,对伊娃娜坠楼身亡案,重新展开调查,以及每3个月向总检察署汇报调查进展。

伊娃娜母亲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是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法庭,起诉大马政府及其他3造调查其女儿死因时失职。在此案中,她把全国总警长、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在今日的庭审中,代表答辩人的高级联邦律师茜蒂艾莎告诉法庭,答辩人已针对高庭在7月29日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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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说,此外,当中也存在特殊情况,即起诉人(死者母亲)并非大马公民,也非居住在我国,没有证据显示她曾来马探访女儿(死者)。

“因此,若政府在上诉有了裁决前就履行赔偿,日后即使政府胜诉,也无法确保对方有能力退还款项。”

罗兹玛瓦随即问道:“但她(起诉人)的女儿(伊娃娜)已经去世了,不存在探访的问题。”

她也质问茜蒂艾莎,是否有证据证明起诉人从未在女儿生前来访。

茜蒂艾莎表示,此申请主要基于风险考虑,即无法保证对方能在未来退还赔偿金。

罗兹玛瓦进一步询问:“你们(大马政府与另三造)是否已经支付赔偿金?”

茜蒂艾莎表示,尚未支付。

罗兹玛瓦接着质问,为何不按照判决,先将赔偿金存入指定的律师信托户头,以避免利息持续累积?

茜蒂艾莎指出,这是因为遭到上级拒绝批准支付。

罗兹玛瓦接着提醒,政府迟迟不支付赔偿会让利息持续增加。

“这真的是出于政府利益考量吗?我想你们显然不希望利息按5%的年利率持续增加。”

罗兹玛瓦也说,所谓的‘特殊情况’,只是起诉人不是我国公民,且担心她无法归还赔偿金,但这不足以构成特殊情况。

她指出,判决是在今年7月29日作出,至今已超过3个月。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有黄国进(左起)、山卡拉奈尔以及纳仁德然。

“政府作为当事人,应尊重法庭的判决并及时支付赔偿金,否则会给公众造成错误观感。”

她因此谕令,答辩人必须即刻支付上述110万令吉的赔偿,同时,也必须支付8000令吉的堂费。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山卡拉奈尔、黄国进以及纳仁德然。

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在诉讼中指出,在2017年12月7日,当时18岁的女儿遗体在CapSquare Residence公寓6楼阳台被发现时,警方在事发楼层单位,即属于一对美国夫妇亚历山大及鲁纳的单位在展开调查时出现疏忽,也没有对该对夫妇开案展开正式调查,也没有扣留该对夫妇,作为关键证人。

2019年3月18日,验尸庭宣判伊娃娜的死因为“不幸事故”。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对该结果不满,而在2019年11月22日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推翻验尸庭的判决,改判“遭到某人或不明人士致死”,并指示总检察长命令警方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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